中石化頒布62條安全生產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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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1-29 來源:中國石化新聞網 關注度:0]
摘要: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企業安全生產禁令細化指導意見》于2009年12月30日經集團公司HSE委員會審議通過,將于近日下發頒布。
《意見》分為油氣勘探開發相關作業、危險化學品相關作業、工程建設和檢維修相關作業、電氣儀表相關作業、交通...
其他相關作業
56.嚴禁暴雨、雷電、大霧和6級及以上大風等天氣時上罐、塔、平臺等裝置高處作業。
57.嚴禁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災聲光報警系統。
58.嚴禁在卷繞、牽伸設備高速運行時處理纏輥。
59.嚴禁當班操作人員脫崗、睡崗。
60.嚴禁無特種作業操作資質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違者解除勞動合同。
61.嚴禁不按生產調度令操作。
62.凡因“三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者,解除勞動合同,隨同作業人員離崗培訓。
員工違反以上禁令,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所在單位直接主要負責人給予警告直至解聘職務處分;對違章指揮、違規指使員工違反以上禁令的管理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解聘職務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務派遣用工違反以上禁令的,直接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解釋:所提及的“嚴重后果”是指造成“上報集團公司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