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稅改 也要發展
資源稅對國民經濟的益處顯而易見。成都理工大學教授黃寰認為資源稅改益處有3點:首先有利于提高資源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我國礦產資源集中在相對落后的中西部地區。由于資源稅被納入地方財政,推進資源稅改革能改變利益分配格局,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其次,有利于改變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資源稅改可以強制性地提高資源開采和使用成本,倒逼企業技術改造、管理創新,促進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再次,有利于形成資源節約型生產生活模式。資源稅改革直接結果是抑制企業浪費資源的行為;間接結果是使部分耗費資源較多的最終產品價格上漲,從而影響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促進全社會節約資源。
業內專家對資源稅改革未來的發展方向也提出了看法和建議。趙志平分析說,新疆正在進行的改革準確來講應該稱作油氣稅改,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資源稅改革。資源稅改革涉及的資源至少還應該包括煤、鹽等《暫行條例》中已經在列的7類資源,而新疆試點的資源種類甚至不包含同是能源的煤炭。而我國油、氣、煤3種能源是聯動的,煤炭每年約30億噸的開采量比石油1.89億噸的開采量要大很多,其影響面更為深遠。因此如果想全國推廣,新疆的試行模式一定會有大的變動。
也有業內人士對下一步資源稅全面改革的風險想得更多。劉毅軍分析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次天然氣漲價原本不應引起下游企業如此大震動,原料漲了企業產品價格可以跟著漲。但是因為產能過剩,下游產品的市場價格很難跟著漲。所以,他建議,資源稅改革全國推廣的最佳時期是國民經濟全面恢復、企業具備一定的抗風險能力之后再進行,而且初期征收的力度不應太大,2~3年內逐漸提高到5%。這樣才能既保增長、又促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