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資源利益分配制度
據悉,“金三角”是我國資源富集地,尤其以煤炭資源最為突出。僅2009年一年,“金三角”區域內原煤產量達6億噸,占全國總產量的20%。目前“金三角”區域內一批能源化工大項目建成投產或正在建設之中,以煤電、煤化工為主導,上下游產業衍生配套的大聚集格局和產業體系已初步形成。2010年前三季度“金三角”原煤產量約為8.89億噸,占全國當期產量的36.34%。
東北證券研究報告表示,從煤炭行業的角度來看,“金三角”地區能源規劃的啟動,對蒙陜甘寧地區未來煤炭生產將產生深遠影響,最重要的就是“總量”和“結構”的調整。
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李廷對表示,相對于山西來說,“金三角”地區的煤炭產業發展相對較為落后,但這些地區可以利用煤炭產業帶動電力、化工、物流等相關產業發展,規劃起點更高。但是在發展的同時,務必要很好的借鑒山西的教訓,避免出現“一煤獨大”。充分利用好發展煤炭產業帶來的資金,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發展制造業等其他產業。同時在發展的過程中,也要更加注意環境保護。充分利用好發展煤炭產業帶來的資金,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發展制造業等其他產業。同時在發展的過程中,也要更加注意環境保護。
劉勇認為,在資源富集地區往往會出現“富財政窮百姓”的問題,問題的背后是中央與地方、收益與分配、開發與保護之間的艱難博弈。在處理地方政府、企業和當地人民關系時,需要做好資源開發利益的分配制度。國外資源開發利益分配制度順序是先富地方,再富百姓,而后富政府,最后富企業。中國的資源開發利益分配順序正好倒過來,是企業—政府—百姓。要理順資源開發利益分配順序很艱難,需要有一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