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開發
“‘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引導各類所有制企業有序到境外投資合作,深化在能源、資源等領域互利合作,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在4月27日舉行的第五屆中國企業跨國投資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司長孔令龍明確表示。
業內普遍認為,國家發改委此番定調,意味著能源行業將成為“十二五”期間我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進行對外投資的主要方向。
能源漸成對外投資重點
近年來,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迅速,即使在金融危機和歐洲債務危機影響下,對外投資仍然逆勢上揚。據商務部統計,2010年我國境內投資者共對129個國家和地區的3125家境外企業進行了直接投資,累計實現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590億元,比2009年增長了36.3%。本次會議發布的《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現狀及意向調查報告(2008-2010)》顯示,從近三年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的行業結構來看,投資于農業、采礦業和能源業的比重有了較大增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經濟信息部部長徐偉表示,這反映出原材料和自然資源開發等領域在中國對外投資中的重要性日益顯著。
本報記者注意到,近年來,中國能源企業“走出去”步伐明顯加快,海外投資并購的案例層出不窮。其中亦不乏賺得盤滿缽滿者的身影。
加中貿易理事會執行理事高詩如向本報透露,2009年投資15億美元收購加拿大泰克資源公司股份的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如今這筆股份已實現當時投資額近3倍的市值。
在孔令龍看來,能源企業“走出去”不僅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了能源、資源的保障,使國內企業開拓了國際市場,也為投資所在國帶去了資本和就業的機會,增加了當地的收入,促進了基礎設施的建設,實現了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未來幾年,我國政府將繼續出臺一系列支持企業“走出去”的政策措施,這將為推動我國能源企業走出去提供強大的政策動力。
孔令龍表示,中國政府將進一步出臺鼓勵企業對外投資的政策措施,包括落實企業投資的自主權,減少審批范圍,簡化審批程序,鼓勵金融機構為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提供融資便利和良好的金融服務等內容。
在稅收方面,與會的國家稅務總局總經濟師張志勇指出,“十二五”期間要建立完善的企業境外投資稅收服務指南,利用網站、報刊、12366稅收服務熱線、辦稅服務大廳等載體,拓寬稅收宣傳和涉稅信息的發布途徑,更好地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稅收政策指引和涉稅基礎信息。
“下一步,要重點推進資本項目改革,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推進‘走出去’發展戰略的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管理司司長孫魯軍在會議發言中表示。
“走出去”要學會趨利避害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認為,目前中國企業“走出去”面臨著難得的外部機遇。
“在經濟全球化不斷深化的背景下,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世界各國紛紛制定新的發展戰略,促進經濟的轉型升級,以低碳技術為代表的新技術革命方興未艾,戰略性新興產業呼之欲出。
危機后,企業資產價格的下降也為跨國并購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侯云春表示,這些都為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了新的機遇。
對于中國企業“走出去”所面臨的挑戰與風險,與會官員和專家也有著清醒的認識。
“當前國際經濟形勢依然復雜,自然災難頻發,社會和政府動蕩增多,經濟前景的不確定性仍然存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董松根指出,此外,發達經濟體經濟增長乏力,失業率居高難下,全球資本流動性增加,新興市場通脹壓力加大,保護主義繼續升溫,國際市場競爭更加激烈。
在他看來,這些不利因素將加大中國企業尤其是能源企業“走出去”的難度和投資風險。
有消息稱,今年初利比亞政局的動蕩造成中國企業損失近200億元。而其中大部分項目為石油、水電等能源項目。這為中國企業掀起的“走出去”熱潮潑了一盆冷水。
為此,董松根建議,中國企業必須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調查研究,了解相關國家的投資環境和法律制度,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將“走出去”的風險降到最低。
“首先要緊緊把握國際市場動向,密切關注新能源等新產業的發展動態,以及符合國外市場需求的行業,實現產能向境外有序轉移。”董松根指出,其次是關注國家鼓勵發展的重點領域,如服務業、新能源、礦業、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
董松根表示,再次是要深入研究當地的法律,依法經營,同時要防止惡性競爭,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和良好形象。“最后是要關注國際局勢的變化,不斷提高安全和風險防范的意識,努力增強防范與抵御風險的能力。”董松根說。
其觀點得到了侯云春的認同。“我國企業要學會審時度勢,趨利避害,高度重視‘走出去’的風險防控,大力提升國際經營的硬實力與軟實力。”侯云春認為,我國政府也應采取積極的得力措施,在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同時,還要切實解決企業的困難,維護其海外利益。
(李永強)